关于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的通知
关于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的
通 知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就业作用,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 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职业介绍补贴申请工作通如下:
一、适用对象
1、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
2、免费为贫困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及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简称六类人员)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政策标准
按符合条件的介绍人数,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三、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四、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
4.就业 3 个月以上人员花名册;
5.六类人员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六类人员实现就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工资发放证明;
8.职业中介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承诺书。
五、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1.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站内搜索“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后选择南阳。
2.南阳政务服务网站内搜索“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窗口申报:市本级受理地址:南阳市兴隆路3号人力资源大厦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61597712
南阳市职业介绍中心